合伙项目背负贷款,分期还款债务的诉讼时效该怎么算?

来源: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案号:(2026)浙 0381 民初 8639 号 多人合伙做生意,用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投入合伙项目,亏损之后合伙人签下债务偿还合同,约定分期归还分摊的欠款。等到催债的时候,双方就会爆发争议。同一债务约定分期履行,诉讼时效是每一期单独算还是从最后一期起算?微信群里面催讨欠款能不能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只有呼出通话记录没有通话录音算不算有效催收?利害关系证人证言能不能单独认定时效中断?合伙分摊贷款债务有效吗? 这起合伙合同纠纷,厘清分期债务诉讼时效的关键裁判规则,本案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包含湖北勤问律师事务所律师。

几年前,贾某与蔡某甲以及另外两名合伙人张某、蔡某乙一起合伙做土石方买卖项目。四方签订《合伙协议书》,四个人各占有 25% 合伙份额。为凑齐项目投资款,贾某拿自己的房产做抵押,向银行贷出 165 万元投入合伙。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这笔 165 万元贷款的本金和利息,由四名合伙人平均分摊,每人承担四分之一。

后来土石方项目经营不善,石料场亏损停业。2019 年 1 月 19 日,四名合伙人共同签署《债务偿还合同》,把合伙分摊的债务落实到书面。合同约定:张某、蔡某甲、蔡某乙,每季度向贾某归还 6 万元本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贷款产生的利息由四人共同承担,每季度 19 日作为还款日。按照分摊,蔡某甲应当承担本金 412500 元。之后蔡某甲只归还了 50000 元本金,还剩下 362500 元本金没有结清。

2019‑2020 年间,蔡某甲按约定支付对应利息,2020 年底,他还通过案外人蔡某乙转交 50000 元用于抵扣利息。但是从 2020 年 6 月 21 日往后,蔡某甲不再继续付息还本。贾某多方讨要,甚至出现被对方社交软件拉黑、电话拒接的情况。

2023 年 4 月 8 日,贾某在合伙人微信群中公开向蔡某甲等人提出还款要求。2024 年 2 月 17 日,贾某召集另外两名合伙人核对账目,张某、蔡某乙出具欠条,但是蔡某甲没有到场,没有签字确认债务。之后贾某多次拨打电话,但是大多只有呼出记录,缺少通话录音、文字聊天记录佐证通话内容。 几经交涉没有结果,贾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蔡某甲多个银行、平台账户,湖北勤问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本案原告诉讼代理工作。

法庭之上,双方最大的交锋集中在诉讼时效。 被告蔡某甲提出完整时效抗辩:债务是按季度分期偿还,应当每一笔分期单独计算三年诉讼时效。从 2021 年起原告就知道权利受损,到 2026 年才起诉,全部债务诉讼时效已经届满。另外,2024 年的对账蔡某甲本人没有到场签字;单纯的电话呼出记录,没有录音,不能证明打电话就是催讨债务;证人张某、蔡某乙属于和原告有利害关系的合伙人,证言效力弱,都不能造成诉讼时效中断,请求法院直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作出不同认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而不是每一笔分期单独算时效。本案案涉属于同一笔合伙分摊形成的整体债务,只是还款方式为按季度分期,不应当拆分每一期单独计算时效。

其次,2023 年 4 月 8 日,贾某在包含蔡某甲在内的合伙人微信群,明确向其提出履行还款请求,该行为已经构成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再加上原告 2026 年 4 月就已经线上提交立案材料,本案诉讼时效没有过期。

同时法院说明,双方签署的《债务偿还合同》,是全体合伙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蔡某甲应当承担剩余本金以及相应利息。但是,合同当中并没有约定律师费承担,原告也没有提交律师费实际支出凭证,律师费的诉求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瑞安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蔡某甲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贾某偿还本金 362500 元以及对应利息(以 362500 元为基数,自 2020‑06‑21 起,按年利率 3% 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扣除已经支付利息 50000 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保全费、案件受理费按双方责任予以分担。

法官提示

  1. 同一债务分期履行,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期履行届满起算,不要和多笔独立债务混淆。 如果是多笔相互独立的债务,每一笔单独算时效;同一整体债务只是分期还钱,则从最后一期到期开始计算。

  2. 微信群、聊天软件向债务人公开催讨,债务人在群内,该催告可以构成诉讼时效中断,注意完整留存聊天原始记录,不要只截图片段。

  3. 仅有电话呼出记录、未接通记录,没有录音、短信、聊天文字佐证,不足以证明已经向对方有效催债,难以实现时效中断。

  4. 利害关系证人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尽量搭配聊天、书面函件、送达记录等客观电子、书面证据。

  5. 合伙经营产生的债务,合伙人可以通过协议约定将合伙亏损、贷款分摊到个人,该类《债务偿还合同》,各方签字之后具备法律约束力。

  6. 起诉前做财产保全,能够防止被告转移财产,便于后续执行;但律师费主张,需要看合同有无明确约定,同时要提交实际付费凭证。

【案例来源】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案号:(2026)浙 0381 民初 8639 号 本文为普法纪实案例,个案裁判以在案全部证据为准,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