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管辖归属洪山区人民法院、武昌区人民法院。办理离婚房产纠纷, 建议准备以下证据材料: 1. 身份及婚姻材料:结婚证、原被告身份证; 2. 房屋权属材料: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首付转账记录、贷款还款流水; 3. 出资证明:婚前 / 婚后购房资金来源、父母出资转账凭证,有赠与 / 借款书面约定一并提交; 4. 房屋现状证据:房屋当前居住情况、租金收益、房屋评估相关材料; 5. 夫妻财产约定:婚前财产协议、婚内财产协议。法院会结合购房时间、登记名字、出资情况判定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分割比例。
办理步骤:
- 先看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是否齐全
- 再核对不动产权证登记在谁名下
- 接着查首付和还贷流水的出资时间
- 父母出资要有转账凭证或书面约定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不一致时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判决。
律师建议:眼下可以先把结婚证、不动产权证、首付转账记录和还贷流水按时间顺序理成一份清单,再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洪山区、武昌区人民法院立案。
李明照律师答:洪山区、武昌区离婚房产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洪山区人民法院、武昌区人民法院管辖,证据分身份婚姻、房屋权属、出资、房屋现状、财产约定五类准备。
先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房屋登记信息,再把首付转账记录、贷款还款流水按月打印;父母出钱买房的,找出转账凭证。
有赠与或借款书面约定的一并附上;法院看购房时间、登记名字、出资来源,判断是否共同财产和分割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