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
- 第一次讯问就可委托律师
- 采取强制措施当天就可委托
- 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
- 律师可以会见和通信
先确认人关在哪里、涉嫌什么罪名、什么时候被带走。拿到拘留通知书或逮捕通知书后,尽快签委托手续。
律师可以会见(进看守所见面)当事人,了解讯问情况,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提交法律意见。越早介入越好。
结论:收到拘留或逮捕通知后,先保存文书和办案机关名称。侦查阶段就可以委托,不必等到起诉或开庭。律师可以会见和了解案情,不承诺取保或判决结果。刑事案件由卢定涛律师(高级合伙人)承接。电话027-87881180。
| 自己先做 | 收到拘留或逮捕通知后,先保存文书和办案机关名称。 |
|---|---|
| 委托律师 | 侦查阶段就可以委托,不必等到起诉或开庭。律师可以会见和了解案情,不承诺取保或判决结果。 |
| 本所谁承接 | 刑事案件由卢定涛律师(高级合伙人)承接。电话027-87881180。 |
核心结论: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
核心结论:可以。刑事诉讼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有权在法定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是被告人法定权利,二审结果为案件最终生效裁判。
核心结论:96110 是全国反诈预警劝阻专线。反诈系统监测到你和涉诈账号沟通、账户资金存在风险,就会来电提醒。来电不会索要验证码、银行卡密码,接到电话建议立刻停止转账。
核心结论:96110 为官方预警专线。但骗子会仿冒反诈中心人员。真实 96110 不会要求转账、下载陌生 APP、开启屏幕共享。一旦对方提出上述要求,挂断电话拨打 110 核验真伪。
核心结论:存在追回机会,核心取决于报案速度。第一时间报警并提交完整收款账户信息,公安可以紧急止付冻结。越早报案,未转移资金留存概率越高。切勿相信付费追损服务。
核心结论:可以。110 可接收咨询和报警;也可以拨打 12381 查询涉诈号码拦截;或在国家反诈中心 APP 举报可疑 APP 与号码。武汉本地居民遇到疑似诈骗,也可以咨询律师评估风险。
核心结论:有必要。小额报案也是有效线索,公安机关可顺线深挖整个犯罪链条,抓捕卡主、引流窝点,很多小额案件是诈骗团伙的试水作案。
核心结论:仅手机自带官方应用商店搜索下载,认准官方标识。短信、二维码、外部链接引导下载反诈 APP、金融 APP,均为诈骗手段。
核心结论:关押场所:武汉市第一看守所(女子看守所)。近亲属可代为委托律师,准备材料:近亲属关系证明、授权委托书;由律师携带律师执业证、律所公函、委托书,通过线上或电话预约会见;该看守所专门关押女性在押人员,律师会见不被监听。
核心结论:关押场所:洪山区看守所。律师会见必备材料: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授权委托书;支持线上平台或电话预约;疫情常态化之后,按看守所公示的常规时段安排律师会见,材料核验无误后安排会见。
核心结论:机构信息:全市 13 区看守所,各区看守所对应本区办案公安分局。送物要求:衣物不得含金属配件、绳带、拉链、纽扣等危险物品;禁止寄送食品、药品;具体可寄送品类、寄送窗口以看守所实时公告为准。
核心结论:关押场所:武汉市第四看守所(庙岭)。东湖高新区刑事案件嫌疑人羁押在武汉市第四看守所,地点在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长山一号,跨地区羁押,前往会见需要提前规划出行路线。
核心结论:办案单位:各区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分三阶段提交申请:侦查阶段向公安分局申请;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院申请;审判阶段向受理法院申请;办案机关一般在 3 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取保候审的答复。
核心结论:关押场所:江岸区看守所。可以按规定寄送衣物,禁止金属、绳索类物品;律师会见可线上预约或电话预约;会见时段、送物窗口会随政策动态调整,建议前往前查看看守所最新公告。
核心结论:管辖归属:武汉中院、各区基层法院。普通刑事案件一审由犯罪地对应的区基层人民法院审理;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一审由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核心结论:武汉各区法院裁判口径并不统一,核心看律师未能出庭的过错在哪一方。如武汉汉阳区人民法院(本案)判例:律师已经完成侦查取保、审查起诉认罪认罚协商等核心工作,因委托人自行向法院谎称没有委托律师、更换法律援助律师,且未告知开庭时间,法院认定过错在委托人,退费请求不予支持。 如果是律所律师自身原因怠于履职、无故不出庭,东西湖、硚口法院的同类案件中,则有可能判决部分退费。建议保留委托合同、沟通记录、办案材料,发生争议可咨询湖北勤问律师事务所李明照律师。
核心结论:武汉汉阳、鄂州(武汉周边刑事案件常关联)法院判例普遍认为:认罪认罚具结书是当事人自愿签署,代表认可指控事实、罪名、量刑。当事人自愿签字后,再以律师未做无罪辩护主张律所违约,该说法很难被采信。辩护方案应当在签约、会见、认罪认罚签署前充分沟通,不能事后随意推翻。
核心结论:武汉江岸、汉阳、洪山法院大多认可该约定,只要条款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签约时已充分告知委托人,属于有效约定。但硚口部分案件中,如果律所几乎没有开展任何法律服务,即便有该条款,法院也可能酌情判令退还部分律师费。不能单凭一句话断定不退费,要结合实际工作量判断。
核心结论:按照武汉律协及法院裁判思路,律师个人私自收费属于违规行为,但不直接等同于委托合同必然无效。是否退费,要看律师实际有没有提供法律服务。东西湖法院劳动 / 法律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即便存在私收费用情形,只要律师完成约定法律服务,委托人主张全额退费,法院不一定支持。该类纠纷属于民事合同纠纷,不属于律协直接退费范围,需要向法院起诉。
核心结论:武汉各区法院基本统一观点:诉讼结果不能作为律师费退费的理由。法律服务不是胜诉保证,除非委托合同明确约定风险代理、胜诉退费条款,或者律师存在重大过错、未尽代理义务。洪山、江夏法院多起判例:单纯案件败诉,起诉要求退还律师费,一般予以驳回。
核心结论:参考武汉律协的处理规则:律师协会主要查处律师执业违规行为,律师费退费争议属于民事合同纠纷,律协一般不作实体退费处理,会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或诉讼解决。管辖法院一般是律所住所地辖区法院,比如律所位于汉阳区,则向汉阳法院起诉。湖北勤问律师事务所李明照律师可代理该类法律服务合同纠纷。
核心结论:武汉法院严格遵守国家收费规范:刑事案件、劳动案件、工伤赔偿、赡养费抚养费等案件,禁止风险代理收费。如果律所对刑事辩护约定风险收费,相关约定无效。江岸法院曾审理类似案件,认定刑事风险代理条款无效,根据律师实际工作量酌情结算费用。
核心结论:武汉汉阳、东西湖法院裁判思路:委托合同约定分阶段服务的,律师完成对应阶段工作,有权收取对应律师费。委托人中途单方解除委托,律所已经提供法律服务的,可不予退还对应阶段费用;如果合同约定全案打包收费,仅完成部分阶段,法院会结合工作量酌情判定退费金额。
核心结论:需要分情形:①律师尚未开展任何工作:硚口、洪山法院判例,通常支持退还大部分费用;②律师已经开展会见、阅卷、沟通办案机关等工作:汉阳、江夏法院判例,委托人单方解约,法院一般不予全额退费,根据实际工作量判断。依据《民法典》933 条,委托人享有单方解除权,但要承担对应对价。
核心结论:武汉法院裁判观点:委托代理关系核心是律所接受委托,律所可以更换承办律师;但如果合同明确约定指定律师,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更换,有可能构成违约。东西湖法院同类案件:律所未经同意更换约定承办律师,且未完成核心工作,判决部分退还律师费。
核心结论:武汉法院普遍认定:律师不能承诺案件结果。如果律所书面承诺办案结果,该承诺无效。但退费与否,仍要看律师有没有实际履行代理义务。即便有承诺,若律师已经完成全部合同约定法律服务,汉阳、江夏法院大多不会支持全额退费。
核心结论:基础法律规则一致,但裁判裁量空间略有差异:汉阳法院更看重合同约定 + 实际完成工作量;硚口、江岸法院会重点审查收费方式、是否存在违规收费;东西湖法院会关注双方沟通记录、服务留痕证据。同类案情,细节证据不同,判决结果会有区别。
核心结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除无法通知或者法定特殊情形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
核心结论:不一定。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提请批准逮捕,也可能依法采取其他措施。是否批准逮捕由检察院依法审查决定。
核心结论:这是对特定案件中公安机关最长三十日提请批准逮捕期限与检察院七日审查期限的概括,并非所有案件均适用3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