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用工风险有哪些?常年法律顾问如何介入?
武汉一家企业的人事经理曾经遇到过一个很棘手的问题。
一名工作了三年的员工准备离职。
双方原本没有什么矛盾。
员工说自己找到了新的工作,希望公司办理离职。
人事也按照正常流程准备材料。
但就在办理手续前,员工突然提出:
“我还有一部分加班费没有结算。”
公司负责人一听有些意外。
“你不是一直正常打卡吗?”
员工拿出手机,里面保存着大量聊天记录和工作安排。
双方的分歧,就这样产生了。
企业后来才意识到:
劳动关系中的风险,很多时候并不是发生在员工提出仲裁以后,而是在日常管理过程中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的。
一、企业劳动用工风险,远不只是劳动合同
很多企业认为:
员工入职签了劳动合同,就没什么问题了。
实际上,劳动关系涉及的环节很多。
招聘;
入职;
劳动合同;
试用期;
工资;
考勤;
加班;
休假;
社保;
绩效;
规章制度;
员工离职;
劳动争议。
任何一个环节处理不规范,都可能成为后续争议的起点。
二、劳动合同不能只追求“签了就行”
劳动合同签订本身只是第一步。
合同里面约定的岗位、工作地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内容,需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设计。
尤其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经常发生岗位调整、工作地点变化或者薪酬结构变化,更需要注意劳动关系处理方式。
有些企业喜欢直接使用网上下载的劳动合同模板。
模板当然可以作为参考。
但不同企业的业务模式不同,员工管理方式不同,风险也不一样。
企业真正需要的不是一份“看起来很完整”的合同,而是一份与实际用工情况相匹配的劳动合同。
三、员工手册和规章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依据
不少企业都有员工手册。
但真正发生劳动争议以后,才发现员工手册里面写了很多东西,却没有真正按照规范程序制定和执行。
例如:
迟到多少次属于严重违纪?
员工泄露商业秘密怎么处理?
旷工达到什么情况可以处理?
绩效不达标如何认定?
这些内容如果只是写在文件里,却没有经过相应程序,也没有实际执行,发生争议时可能面临举证问题。
因此,企业规章制度建设不能只是“把文件写出来”。
还要考虑制定、公布、执行和证据留存。
四、员工离职,是劳动争议高发环节之一
企业和员工和平分手,是最理想的状态。
但现实中,有些员工离职以后才开始提出各种主张。
例如:
工资问题;
加班问题;
未休年假;
经济补偿;
违法解除;
竞业限制;
劳动合同相关争议。
企业在员工离职时做好流程管理非常重要。
尤其是解除劳动合同,不建议简单理解为:
“老板觉得这个员工不合适,就让他走。”
解除劳动关系涉及具体法律规定和事实依据,企业应当结合具体情况处理。
五、工伤也是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不能回避的问题
对于制造业、建筑业、物流、工程等行业来说,工伤风险尤其值得重视。
员工发生事故以后,企业需要关注的不只是赔偿问题。
还涉及事故发生后的处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相关待遇等问题。
如果企业平时没有做好劳动用工和安全管理,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同时面对多个法律问题。
因此,对于相关行业企业而言,提前建立劳动用工风险防控机制非常重要。
六、常年法律顾问可以如何介入企业劳动用工?
常年法律顾问并不是等劳动仲裁以后才介入。
更理想的方式,是从企业日常管理阶段就开始参与。
例如:
审查劳动合同;
完善员工手册;
审查企业规章制度;
解答人事部门日常法律问题;
分析员工违纪处理方案;
提供解除劳动合同风险分析;
处理劳动争议;
参与劳动仲裁、诉讼等。
这样可以把很多劳动风险处理在仲裁之前。
七、人事部门和律师,其实是两个不同的角色
企业人事部门负责管理员工。
律师负责从法律角度分析风险。
两者不是相互替代的关系。
例如企业准备解除一名员工。
人事部门需要准备考勤、绩效、工资等材料。
律师则需要分析:
企业有没有合法依据?
证据是否充分?
程序是否规范?
是否存在违法解除风险?
如果企业能够让人事和律师提前沟通,很多问题会更容易处理。
八、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真正重要的是日常
劳动争议发生以后,很多证据已经无法重新制造。
所以企业真正需要做的,不是等员工申请劳动仲裁以后再想办法,而是在日常管理中把该做的事情做好。
劳动合同规范;
工资记录清楚;
考勤资料完整;
规章制度合理;
员工管理流程规范;
重要沟通及时留痕。
这些看起来都是小事。
但在劳动争议中,小事往往会变成关键证据。
湖北勤问律师事务所可以围绕企业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员工管理、工伤以及劳动争议等事项,为企业提供相应法律服务。
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不是为了防员工。
而是为了让企业和员工双方的权利义务更加清楚。
把规则提前讲清楚,把流程提前做好,往往比发生劳动争议以后再处理更加省事。

